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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图书馆岗位津贴二次分配实施办法(试行)

Time:2004-12-3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4年度考核与分配工作的通知》([2004]246号)、《江苏大学深化院校两极管理改革试行方案》([2004]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配合学校人事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因素,建立重实绩、重贡献、重考核的分配机制,参照《江苏大学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江苏大校[2004]84号),结合图书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配原则 实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责酬一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分配原则。

二、考核分配与经费组成

1.馆领导岗位津贴由学校考核定级分配,不参加图书馆的二次分配。

2.图书馆在职职工的岗位津贴各部门按2:4:4的比例提出确定。

3.二次分配资金由学校全年发放给人员的业绩津贴的40%、学校年终奖和财务处可提取的奖福基金、教师讲课酬金提成部分以及成教院的劳务费组成 。

三、 各类人员享受岗位业绩津贴标准

1.副高职称:8档(2.1万);7档(1.8万);6档(1.6万); 2.中级职称:6档(1.6万);5档(1.4万);4档(1.2万); 3.初级职称:4档(1.2万);3档(1.0万);2档(0.8万);1档(0.6万); 4.技 师:10档(1.3万);9档(1.2万);8档(1.1万); 5.高级工:7档(1.0万);6档(0.9万);5档(0.8万) 6.中级工:5档(0.8万);4档(0.7万);3档(0.6万) 7.初级工:3档(0.6万);2档(0.5万);1档(0.4万); 6.科级(含内聘科级):8档(1.7万);7档(1.5万); 7.副科级(含内聘副科级):6档(1.4万);5档(1.3万)。 四、岗位聘任条件

受聘人员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年终按德、能、勤、绩综合考核合格者,可获各自岗位津贴每月已发放的60%部分,剩余40%津贴经考核后按本办法进行分配。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职工给予特殊奖励。

五.二次分配具体办法:

馆成立由馆领导、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评小组。

部门考评小组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工作可以量化的部门按工作量折合分值进行计算)拟定分配方案,报馆考评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审批后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备案。

二次分配经费原则上由馆下拨各部门、各分馆。各部门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1.信息咨询部:按教学工作量、课题查新工作量、信息检索工作量及学科馆员工作量等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定分配细则报馆考评小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2.系统与数字化建设部:按照数字化建设、设备管理、系统维护、主页建设等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定分配细则报馆考评小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3.读者服务部、各分馆:根据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借还工作量、读者满意度、工作差错率、排架准确率等工作量折合分值,制定分配细则报馆考评小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4.采编部:编目按工作量折合分值进行计算,同时参照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采访、验收、总校、典藏等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定分配细则报馆考评小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5.出勤情况、论文发表情况、投稿情况(校报、馆讯、导读)及年终考核情况作为分配参考依据。

六、年终考评:

1. 年终综合考评包括:

(1)部门组织的个人述职自评、职工互评,职工考评总分为职工互评、部主任考评各占50%。

(2)馆组织的部主任述职自评、部主任互评、主管馆长考评,部主任总分为职工评分占30%,部主任互评分占30%,馆长评分占40%。

2.病事假等考勤制度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本办法报人事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从2005年1月起试行

图书馆:

20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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