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的标记符号采用“字母—数字”混合标记方法,大类用字母来表示,某一大类下面的小类用字母加数字来表示,例如文学类大类用字母“I”表示,中国文学用“I2”表示。若有必要,则小类下面还可继续划分类目,数字超过3个的,每3个数字用一小点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