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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刚博士参加“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工作组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

       根据2018年6月29日教育部高教司指示精神,2018年7月12-14日,教育部高校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在清华大学图书馆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工作组起草小组会议。会议成员包括:教育部高校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组组长、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长邓景康及韩丽风老师,教育部高校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组副组长、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王宇,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杜慰纯及秦小燕老师,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前馆长马路及王凌老师,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何青芳及邬宁芬老师,江苏大学图书馆科信所杨志刚老师。

“指导意见”的制订是教育部第四届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组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历经四年多的时间,小组成员在邓馆长的带领下,多次召开小组会议,制订“指导意见”的撰写大纲、内容,并多次组织头脑风暴讨论,对文件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将文件提交专家、图书馆同行等进行修改,收集改进建议。之后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2018年6月27-30日,沈阳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研讨会召开期间,教育部高教司发来正式文件,对“指导意见”的制订给予正面回复和提出非常专业、具体的修改意见。为此,工作组起草小组成员再次召开工作组会议,专门就此修改意见展开讨论,对“指导意见”进行修订。

此次工作组会议中,各位成员对教育部高教司修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根据意见,对“指导意见”的文本体例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删部分内容,对全文进行逐字逐句的讨论和修改。通过一天高度紧张的探讨,文件的整体内容修改完毕,基本完成计划内容,留下部分细节会后修改。

“指导意见”对于未来的高校信息素养教育及图书馆参与信息素养教育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江苏大学图书馆作为教育部第四届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组成员单位,在“指导意见”的计划及制订过程中,一直积极参与,做出了应有贡献。经此次修改后,“指导意见”会再次提交教育部高教司审核,希望意见能早日获得批复、发布,为高校信息素养教育指明发展方向。(杨志刚博士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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